绵竹剑南春(国家名酒) 剑南春,产于四川省绵竹县,因绵竹在唐代属剑南道,故称“剑南春”。四川的绵竹县素有“酒乡”之称,绵竹县因产竹产酒而得名,早在唐代就产名闻遐迩的名酒——“剑南烧春”。相传李白为喝此美酒曾在这里竟把皮袄卖掉买酒痛饮,留下“士解金貂”、“解貂赎酒”的佳话。北宋苏轼称赞这种蜜酒“三日开瓮香满域”、“甘露微浊醍醐清”,其酒之引人可见一斑。 四川省绵竹剑南春酒厂生产的“老酒”(剑南春牌剑南春),因为它芬芳如玫瑰,故又有“玫瑰老酒”的美称。它精选小麦、高梁、糯米为原料精制而成,具有“无色透明、芳香浓郁、醇和回甜、甘冽爽净、余味悠长”的特点,是我国酒坛上一朵芬芳吐艳的鲜花,在全国第三届评酒会上被评为全国十八大名酒。1984年,剑南春又获国家金质奖章,1985年获全国商业系统酒类评比金爵奖。该厂生产的绵竹牌绵竹大曲、春沙牌春沙酒,均被评为1985年四川省优质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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