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山,古称永昌。 历史上,曾是滇西最早的原始居民“蒲缥人”的栖息地;战国中期,为古哀牢国统治中心;公元前109年,汉王朝在此设县置吏,“哀牢转衰”;公元69年,哀牢王柳貌“内属”,保山市的前身永昌郡宣告成立。文献记载,当时的永昌郡地域极广,大致相当于今滇西、滇南及缅北广大地区,有231897户计1897344人,从面积看为卓立东汉的天下第二大郡。 此后,经历了三国、两晋、南北朝,天子几度易姓,永昌郡制有存有废,辖地亦有伸缩。至唐宋时期,保山先属南诏,为永昌节度;继归大理,前期仍承节度,后改为永昌府。两个地方民族政权都建都大理,又倚保山为其向西发展的基地。元初,设永昌三千户,隶大理上万户府,后相继改设永昌府、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(帅府不在大理而在保山)。明代,先后置金齿军民指挥使司、永昌军民府—“保山”这一今名即首用于明嘉靖三年(公元1524年)设保山县为“府附郭”之时。清代设永昌府,领土府一,厅、县、土州、长官司各二及安抚司三,宣抚司五,是全省领州县级政区最多、设治也最复杂的府。 辛亥革命后,1913年废府置县,因为甘肃省金水市下有一个县的名称叫永昌,所以易名保山,同时在其原辖地腾冲设腾越道,辖域相当于今保山、临沧、丽江、大理、德宏、怒江、迪庆7地州;1930年裁道设第一殖边督办署,辖12县、10行政区;1940年改设腾龙边区行政监督;1942年设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治所移保山;1948年改设第十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治所再移腾冲,辖4县、7设治局。 保山市于2000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。其前身保山地区则始建于1949年12月28日,当时辖域甚广,共7县、7设治局,包括今保山、德宏全部及临沧、怒江一部分,后几经调整,形成现在格局。即一区四县:隆阳区、施甸县、腾冲县、龙陵县、昌宁县。 保山由于自然的环境比较好,兰花很适宜在当地种植。所以保山人民挖兰花、养兰花、买卖兰花成为风气。所以保山赢得了“兰城”的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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