倡 议 书
各会员单位及旅游企事业单位:
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1年起,每年5月19日为“中国旅游日”。设立“中国旅游日”,是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》(国发[2009]41号)的具体举措,体现了党中央、国务院对旅游发展的高度重视,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旅游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、促进人类文明健康的广泛认同,体现了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对旅游生活的新期待。
为积极配合首个“中国旅游日”的宣传推广,使其变成一个旅游行业广泛参与的旅游活动日,形成浓厚的旅游氛围,从而促进旅游业地位的提高、旅游业形象的提升,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重视旅游发展,中国旅游协会及各专业旅游协会联合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旅游协会向全国旅游企事业单位发出倡议:
一、抓住契机,促进发展。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是旅游业的市场主体,要以“中国旅游日”为契机,使“中国旅游日”成为促进发展日,结合各自的特点,积极组织开展相应的活动或推出相关举措,以自身的发展促进旅游业的大发展。
二、积极配合,全员参与。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,配合政府部门有关“中国旅游日”的工作安排,支持有关活动的开展,营造全行业参与的浓厚氛围。
三、让利优惠,优质服务。各相关旅游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,在5月19日当天推出打折优惠等公益惠民措施,鼓励公民广泛参与到旅游活动中来,唤起公民的旅游意识,让“中国旅游日”观念日益深入人心。同时,要更加注重提高管理水平,提升服务质量,使“中国旅游日”成为优质服务日。
四、强化安全,确保平安。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把旅游安全放在首位,在平时注重安全的基础上,要严抓“中国旅游日”安全工作,做好安全宣传、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理等工作,过一个安全、祥和的旅游日。
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为中国旅游日增光添彩,为中国旅游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中国旅游协会及各分会
中国旅游饭店协会
中国旅行社协会
中国旅游车船协会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旅游协会
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