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口战国时期属燕国,秦属辽东郡。 公元前195年,西汉在辽东郡置18个县,营口地区南部设平郭县,北部置安市县。据《奉天通志》记载文县和房县亦在营口地区(但其今址尚难定论)。 三国时称营口为辽口,东晋时叫历林口。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,营口地区先后被汉族的公孙政权、鲜卑族的慕容政权和高句丽政权统治过。平郭县和安市县置而不废,文县(东汉改为汶县)于公元240年被曹魏政权迁至齐郡(今山东省境),房县改属辽东属国。后燕政权于公元385年将平州治所迁到平郭县。 唐末,北方先后有契丹、女真、蒙古3个民族政权更迭,并在营口市境内设置地方政权。辽将渤海国的一些州县迁到营口地域内,在今熊岳镇设卢州领熊岳县,在今汤池镇置铁州领汤池县,耀州领岩渊县,归州领归胜县,另设曷苏馆大王府和辰州领建安县。金将辰州改为盖州,领建安、熊岳、汤池三县,余州撤废。同时,设女真人的别里买、本得山、按春和曷苏馆4个猛安,猛安下置若干谋克。金在境内只设盖州领建安县,余皆撤废。 明废州县改设卫所,营口境内南部属盖州卫,北部隶海州卫。营口时称梁房口。1621年,后金占据营口地区,以耀州(今大石桥镇北岳州村)为中心屯兵镇守。1644年清朝对汉人和满人分别治理。营口地区北部置海城县,南部设盖平县以治理汉人;在熊岳设副都统管辖辽东半岛各地满人;又在熊岳、盖平、牛庄设防守尉或城防尉管理八旗事务。清政府为“龙兴之地”不致荒芜,于1651年(顺治八年)从山东招民到营口境内。1688年,清政府安置巴尔虎蒙古人在营口一带游牧。巴尔虎人以窝棚为居室,窝棚相连,状似军营,因名营子。营口的潮沟在潮退时沟水干涸,潮进时沟没于水,故称没沟营。 1861年5月24日,营口代替牛庄成为东三省第一个对外开放的港口城市。 1866年,清政府在营口设置奉锦山海关兵备道。 1867年1月设营口海防同知厅,负责海疆治安。 1909年,清政府设置营口直隶厅,将原属海城县的3个乡、盖平县的1个乡划归营口直隶厅管辖。 1913年,将营口直隶厅改称营口县,所属区域南至蓝旗,东至大石桥,西至渤海,北至大洼。 1914年民国政府将南路观察使改称辽沈道,辽沈道管辖营口、盖平、海城、辽阳、沈阳、铁岭、开原、镇安(今黑山县)、北镇、新民、锦县、锦西、兴城、绥中、盘山、台安、义县、彰武、东丰(今属吉林省)、西丰、西安(今吉林省辽源市)和辽中22个县。 1923年,在营口商埠区设立市政公所。 1931年9月,日本侵略者占领东北,营口沦为殖民地(直至1945年8月15日光复)。 1938年5月日伪将营口县改称营口市,下设8个区。 1948年营口解放。 1958年11月,盖平县、营口县、盘山县划归营口市管辖。 1966年1月,盘山县划归盘锦垦区管辖,6月,盖县,营口县划归辽南专署管辖。 1968年5月,盖县、营口县、海城县划归营口市管辖。 1973年,海城县划归鞍山市管理。 1975年11月,盘山县、大洼县划归营口市管辖。 1985年1月,盘山县、大洼县划归盘锦市管辖。至此,营口市共辖盖县、营口县及站前区、西市区、老边区和鲅鱼圈区。 1992年11月,盖县改称盖州市(县)、营口县改称大石桥市(县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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